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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插画之经济产业
对于经济问题,我们就不能不先了解插画产品是如何流通的。事实上,它与任何现代产品一样,在进入市场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三个环节:生产——销售——消费。
1、插画设计师
身为一个数字时代的设计师,必须要掌握几个基本的绘图工具并熟练运用它们,如Photoshop, Illustrator, flash等,因为大部分的插画约稿都是通过电子文档的格式来交付的。
同时,插画设计师的工作方式更加的自由和多元化。设计师本人可以选择在设计公司中任职,也可以选择自己成立工作室,或者采用业余兼职的方式。由于软硬件、传播手段的高度发达,越来越多的插画创作者开始倾向于以个人的方式介入市场。一些明星插画设计师则大部分是自由职业者。良好的声誉和出色的才能使他们更容易获得业务。
在互联网的时代,制作个人在线作品集的网站,是一种获得客户资源的好办法。它的优势在于可以在任何时间使客户能够看到你的网站并了解你的作品风格,这就为设计师提供了许多潜在的客户群。
2、销售商(销售渠道)
在传统的艺术作品销售渠道中。画商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一边以挑剔的眼光物色着画家的作品,一边物色着买主来从中得到利润。
插画设计师虽然直接和客户进行商业往来,但是毕竟寻找客户会花费他们大量的时间。所以许多人选择专业的代理公司来代理自己的作品和联系相关业务和展览,这些公司其实就是扮演着画商的角色。
3、消费插画的人群
在消费插画的人群中间会有热心的消费者和偶然消费者的区别。
同样的一件插画产品,不同的人对它的喜爱程度是不同的。比如一本老的“文革”时期的连环画。上了年龄的人会对它表现出浓厚的喜爱,而年轻人则毫无兴趣,这主要是因为对于这本老连环画年轻人没有相关的文化经验。这种文化经验使人们对插画作品所表现的象征意义产生兴趣,这就造成了热心消费者的出现。并且,这部分消费者越是喜爱就越是关注于这类产品,那么它所积累的相关经验与知识就会越多,相比那些偶然的消费者,对于作品的认识角度也是不同的。
商业插画与一般商品不同的,它是一种文化产业。其运作有别于其他产业的自身规则。美国经济学家凯夫斯在《创意产业经济学》中提出了文化产品的纵向区别与横向区别。他指出“文化产品在它们的特性、基调、风格上也都存在着不同,而这些都是独立于购买者对产品质量,评估之外的。用经济术语来说,它们具有横向区别的。当存在横向区别的产品以同样的价格出售时,人们的偏爱程度是不同的。创意性产品通常是纵向区别与横向区别的混合体。”正是文化产品的这个特点才构成了它种类的多样性,消费者也因此从中受益。
商业插画设计常常显示出在不同文化行业间合作的特征,流行漫画作品不仅作为平面出版物大量发行。而且还很可能被改编成动画片,甚至是电影和电视剧。这种现象已经演变成为一种趋势。由插画设计引起或者催生出的相关的其他产业都可以被称作“附加值”,这种文化产品附加值的经营也应该被作为插画长期盈利的一部分。在这方面,迪斯尼公司的经验值得借鉴,米老鼠的虚拟形象从漫画书中被搬到屏幕上。并成为杂志、服装、网站等多种文化产品的形象代表,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数十亿美元娱乐帝国的形象代表。但如何签订合同来准确界定插画及其在其他行业中所产生附加值的盈利分成,对于商业插画产业来说是面临的新问题。
尽管有人至今对艺术与商业的结合不屑一顾,但无可否认的是,他们的结合已有了丰硕的果实,而这一趋势也不可逆转,一如商业插画璀璨而短暂的登场方式,这个时代的态度让人激动又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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